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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没听过“刘翔牌”商标 不知道怎么回事

2012-11-30


近年来,围绕体育名人“姓名权”和注册权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在理顺各方关系和事件始末后,本报记者采访了刘翔( 微博 官网 博客)的父亲刘学根,以及耐克的相关人士。

此前试图将儿子的姓名注册成商标的、刘翔的父亲刘学根,在听闻此事后非常惊讶,他表示自己对此完全不知情。“我不知道有‘刘翔牌’这样一个牌子,也没有听说过‘上海刘翔实业有限公司’。”老刘明确表示,“这家公司不是我们家的产业,与刘翔和我们全家没有任何关系,我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对簿公堂之时,商评会回应耐克公司的言辞简单有效,在“刘翔牌”商标中,“牌”字的显著性较弱,“刘翔”二字最易被人记忆与识别,而耐克公司申请注册“刘翔”商标,易使普通消费者误认为两者之间有关联,而且二者均使用于服装类商品,所以驳回了耐克公司的申请。许多法律界的专家也认为,不看好耐克公司,上海刘翔实业有限公司于26年前注册“刘翔牌”时并不存在恶意抢注的行为,因此耐克公司打赢这场官司的概率很低。只要上海刘翔实业有限公司是合法注册,同时商标又正在使用,那么即便耐克获刘翔授权,也不一定能成功注册。除非是刘翔实业有限公司主动撤销商标或是同意转让,耐克才有可能获得“刘翔”商标。

但是,耐克代理人坚持认为,基于刘翔的巨大知名度和耐克公司在全球的影响力,消费者不会把耐克公司申请的“刘翔”商标和“刘翔牌”商标混淆在一起,应当批准“刘翔”商标申请。

事实上,早在2004年刘翔在雅典奥运会上一战成名之前,耐克公司就慧眼独具,与刘翔签订了协议,经合法授权后,有权将刘翔的姓名、形象作为商标进行商业化使用。而在2008年,耐克公司就曾结合刘翔跨栏的动作和他个人的特点设计了一款带着翅膀跨栏的“飞人标志”。而在2011年9月,随着刘翔在大邱田径世锦赛获得亚军,耐克公司再次推出了刘翔的专属跑步系列产品。

那么,既然耐克公司早有推出“刘翔”品牌的计划,为何时至今日才与“刘翔牌”对簿公堂?此前推出的系列产品,会不会因为本次的诉讼失败而受到影响?通过官司来获得关注,这是否是耐克公司策略的一部分,毕竟对方“恶意注册”的说法站不住脚。

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曾试图拨通耐克公司相关人员的电话,但对方却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现在事件仍处在司法阶段,本公司不方便接受采访。”也许,这起看似有趣的纠纷,还没到完结的时刻。